就业见习是一项旨在帮助年轻人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公共服务活动。具体来说,就业见习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对象:
主要针对的是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以及通过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目的:
通过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短期全日制工作,参与者可以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实践能力,并促进就业。
待遇:
见习人员可以获得基本生活费,并可能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期限:
见习期限通常为3至12个月。
合同:
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这不是劳动合同,但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正:
如果见习期间或结束后双方满意,见习人员有可能与见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特点:
招用见习人员不需要进行用工备案,并且见习期间通常不为他们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会为他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就业见习旨在提供一个过渡性的工作环境,让年轻人能够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学习和成长,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观察和选拔潜在员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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