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待遇办理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由军人和配偶共同向军人所在单位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初审:
军人所在单位政治机关会同后勤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上报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经军人所在单位军政主官审查同意后,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正师级(含)以上单位政治机关。
审核与备案:
正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会同后勤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批准手续,并逐级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和后勤机关备案。
请根据这个流程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与您的军人配偶一起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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