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就业登记有什么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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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登记的条件通常包括: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在招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

劳动者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劳动合同或招用手续。

劳动者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

劳动者应在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

需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个体经营者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特殊情况下的就业登记

2024年11月1日后入职满50周岁但不满55周岁且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办理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无需上传相关材料。

自2025年1月起,职工未达到国家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均可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登记证明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原件。

婚育证明。

小一寸相片2张。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当地最新政策或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