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灵活就业社保与单位职工社保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具体如下:
参保条件
灵活就业保险:个人自愿缴纳,可能存在户籍限制,主要面向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单位职工医保: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没有户籍限制,参保对象为城镇在职职工及单位退休职工。
缴费方式和基数
灵活就业保险:个人按一定基数和比例全额缴纳,缴费基数通常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可选择按月或按年缴纳。
单位职工医保: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工资总额,通常按月缴纳。
基金账户划分
灵活就业保险:可选择设立个人账户,按较高比例缴纳时基金划入,按较低比例缴纳时不设个人账户。
单位职工医保:设有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
报销比例和待遇
灵活就业保险与 单位职工医保在医疗保险报销上通常一致,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等费用的报销。
在退休待遇上可能有所不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足够缴费年限后,可享受退休待遇而无需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缴费基数和比例
成都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基数遵循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
退休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每月社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其他考虑
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最多可减轻三年个人缴费负担。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1月24日的数据,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