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通常指的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开始履行工作职责。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情况不算作毕业生就业:
1. 签订了劳动合同:一旦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使之后辞职,也不再属于择业期内未就业。
2. 辞职:如果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辞职,那么在辞职期间也不再算作未就业。
3. 超过择业期:如果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后的择业期内未找到工作,学校会在该期间保管其人事档案。超过择业期后,如果毕业生没有主动联系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学校将联系毕业生办理转出,此时也不再算作未就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毕业生在毕业后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并且在暂缓就业期间有工作或离职记录,那么在取消暂缓就业协议后的一年内,毕业生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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