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心就业率通常是指在一个特定时间段内,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中实际找到工作的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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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率 = (已就业毕业生人数 ÷ 毕业生总人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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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指的是在统计周期内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则是指在统计周期开始时所有毕业生的总数。这个指标反映了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就业市场的整体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计算可能包含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毕业生选择继续深造、灵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或其他非传统就业形式,这些情况可能不被计入传统意义上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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