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的书面协议,用以明确三者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就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毕业生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和联系方式等。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档案接收地等。
约定内容:
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履行协议:
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违反协议的一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补充协议:
如有其他补充内容,可在协议中明确。
协议变动:
若需变动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协议份数:
一式三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和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留存。
印制与发放:
就业协议书通常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由高等学校发放给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有助于保护毕业生的劳动权益,同时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派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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