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统计的毕业生就业率通常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已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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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率 = (已就业毕业生人数 / 毕业生总数) × 100%
```
其中:
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指在一定时间内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人数。
毕业生总数:指在一定时间内所有毕业生的人数,包括已就业和未就业的毕业生。
这个比例可以帮助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反映教育系统的产出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之间的匹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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