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是指在劳动者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民族、社会出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非工作相关的因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给予优惠等违反平等就业权利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人才和公平原则的践踏。
就业歧视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性别歧视:
基于性别对劳动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民族歧视:
基于民族背景对劳动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地域歧视:
基于地域来源对劳动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疾病歧视:
基于健康状况对劳动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残疾人歧视:
基于残障状况对劳动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年龄歧视:
基于年龄对劳动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其他形式的歧视:
如外貌、户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就业促进法》均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禁止基于上述原因进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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