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规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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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也称为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三方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用以明确三者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就业协议通常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毕业生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和联系方式等。

用人单位信息:

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工作岗位与地点:

明确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

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

包括每周工作时间、工作班次、轮班等,以及年假、病假、事假等休假安排。

薪酬及福利:

基本工资、支付方式、奖金、津贴、其他补贴以及社会保险、年假、培训等福利待遇。

违约责任:

规定违反协议时应承担的后果。

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和终止条款:

明确协议在什么条件下自动失效或终止。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如户口迁入地等。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关于未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它不同于劳动合同,后者涉及更具体的劳动权利义务,如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等,并且通常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签订。

需要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一旦签订,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处理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事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