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了应对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可以建立以下就业促进机制:
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创业带动就业:
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
防止就业歧视:
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功能协调互补的政策和制度体系:
实现政策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政策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
能力发展机制:
构建适应需要的能力发展机制,以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就业群体的高质量充分就业。
这些机制的建立旨在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促进就业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就业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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