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就业协议,也称为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之间签订的一种劳动协议。这份协议在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用以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在学生毕业后失效,届时毕业生需要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电子就业协议需要学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并由学校作为见证第三方进行盖章确认。
电子就业协议的法律依据来源于《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包括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电子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业意向的确认,也是学校就业管理的一部分,对于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等手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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