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就业的毕业生团员,团关系的转出有以下几种方式:
优先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团组织:
未就业团员可以将团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人才交流中心或居委会:
如果团员在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可以将团组织关系随个人档案一起转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
学校保留团关系:
原就读学校可以保留团员组织关系最多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期间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智慧团建系统:
团员可以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或是在未就业的情况下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团组织。
流动团员团支部:
对于未就业的学生,团组织关系可以转移到户籍地、居住地村、社区团组织,以便于就近管理和参加团组织活动。
注意事项:
在转接团组织关系时,需要在团员证上准确填写转出和转入时间,并注明团费收缴情况,最后加盖公章。
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团组织进行关系转接,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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