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就业见习补贴的申领流程如下:
就业见习基地申报
就业见习基地应在每季度末的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就业见习补贴。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实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将补贴信息录入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部门。
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会向就业见习基地拨付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
见习生活费补贴: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
带教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带教费补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元标准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
就业见习报名
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以通过就业见习基地、市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或通过天津市就业见习服务平台在线报名。
毕业学年在校生可以到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
就业见习协议
就业见习基地应与参加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时间、岗位、生活费标准和争议解决途径等。
所需资料
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表、营业执照副本、房产证明、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增减变化统计表、见习补贴申请表、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补贴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发放生活费银行凭证、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等。
请确保按照上述流程和规定,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若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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