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就业登记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寸照片若干张;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情况可能需要);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提交申请
到居住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登记表》;
如果是失业人员,可能需要先到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未就业证明。
等待审核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初审;
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复审后,统一报县区就业局审核;
区县就业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申领人员的情况和资料。
领取证件
审核合格后,县区就业局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加盖钢印后免费发放。
就业登记
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应及时向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告,并办理就业登记。
变更信息
如有变更,如就业状态改变,应及时更新就业失业登记信息。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请参照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拨打12333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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