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申请暂缓就业合同,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提交书面申请
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是5月底前)向学校就业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审核过程
学院和学校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会对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审核通过后,毕业生需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该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及毕业生本人保存。
条形码与档案提交
省就业指导中心会根据毕业生就业信息打印条形码,并下发至各高校。
毕业生需将条形码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上。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有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档案交送
按照省就业指导中心下发的暂缓就业送档排期表,将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与毕业生档案(内容要齐全,不包括党员材料)在规定日期送交到省就业指导中心。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规定可能会根据具体年份和当地教育部门的安排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查阅最新的官方通知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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