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领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带有个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填写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书内本人填写的内容,包括个人信息、学校代码、专业名称等,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毕业生将填写好的就业协议书转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学校审核: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相关部门(如院系或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由学校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协议留存与分发:
就业协议书一般分为四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学校留两份(其中一份可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需要学校先盖章,或者用人单位需要两份三方协议办理手续,应按照学校规定和流程办理。
注意事项:
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并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操作,以保证就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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