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就业见习的申请流程如下:
见习人员申请
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或“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根据个人意愿和空岗信息进行岗位匹配,并直接申请或预约面试。
办理失业登记或未就业登记,并凭身份证等信息提出见习申请。
岗位匹配与面试
见习人员可自主选择岗位,或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至见习单位洽谈面试。
见习单位可根据申请者的简历进行筛查,并安排面谈等。
签订协议与备案
见习岗位匹配成功后,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用人单位需在签订或解除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备案。
就业见习补贴申请 (如适用):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提交申请材料
(如适用):
包括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表、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花名册等。
审核与补贴发放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通过后发放补贴。
补贴通常会在审批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拨入对应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访问相关官方网站或联系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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