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就业协议的终止,以下是您可以参考的步骤:
直接取消
携带 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 身份证原件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省高指)取消。
取消后,省高指会给您开具 报到证,您需凭此证到报到证抬头单位的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通过单位申请
如果您在国有单位或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工作,您可以向单位申请接收,然后拿单位的 接收函和 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档案挂靠人才市场
如果您在私营或民营企业工作,可能需要计算工龄,并将档案挂靠到人才市场。
您可以先向人才市场申请挂靠,然后拿人才市场的 接收函和 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自动终止
如果您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中规定的有效期已过,且您未在规定时间内取消暂缓就业,协议将自动终止。
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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