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全国就业协议的一般流程如下:
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带有个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就业事宜达成一致,并填写就业协议书内本人填写的内容。
双方签字盖章
毕业生将填写好的就业协议书转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录用单位,如果是具有人事权的单位,则直接签字盖章;若无独立人事权,则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学校审核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院系,由学校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校就业中心根据学院上交的协议书审核数据后,就业数据录入省就业办监控系统。
就业协议生效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就业协议书,学校留两份(其中一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备份及上传网签平台(如适用):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备份纸质版协议书。
如需进行网签,可将协议书上传至网签平台完成就业登记。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请以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为准。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就业协议书是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重要步骤,务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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