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的申领流程如下:
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的小微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初审
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济南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系统”对申请企业资格进行审核。
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申请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签订以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符合条件的,将查询比对结果截屏,与所需材料一同上传业务办理系统(或建立电子档案备查),并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上签署意见、盖章,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复审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申请进行复审,无异议的,在相关申请表和花名册上签署意见、盖章,交回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公示
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季度末将补贴审核结果在街道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反馈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贴发放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季度末编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明细表》,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并保留好补贴发放相关证明。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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