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无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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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无效通常指的是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即协议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无效的就业协议可能包括以下情形:

非毕业生或结业生本人签订的协议

用人单位没有录用权力或者没有录用计划的协议

不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就业规定或就业范围的协议

采取欺诈、隐瞒、作假等手段签订的协议

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协议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就业政策和规定的协议

未经学校同意视为无效的协议,如学校认为协议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务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就业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并且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可能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