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后再就业的政策,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工资、安家费、退职费、生活补助费等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再任职收入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
投资经营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等计征个人所得税。
其他所得如稿酬、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也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工伤保险
退休返聘人员可能无法享受劳动法规定的社保权、最低工资权等,但可以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
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就业促进
政府和社会应开设针对退休再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推荐。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其他注意事项
聘用协议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退休再就业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
若发生争议,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