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措施主要包括:
精准式对象认定
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如大龄、残疾、长时间失业者。
动态调整人员范围,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一对一个性化帮扶
建立精准帮扶台账,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方案。
推荐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包括城乡社区岗位、急需紧缺岗位等。
两优惠、三补贴政策
对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援助对象提供税费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即贴息优惠。
对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渠道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并给予岗位补贴。
强化回头看跟踪服务
对已就业援助对象及时了解掌握岗位适应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对享受援助政策期满的提前开展评估,做好后续服务衔接。
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
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集中送政策、服务、岗位。
鼓励参加技能扶贫
分类实施针对性培训,开展全员引导性培训,提高就业意愿。
对贫困户中的两后生和40岁以下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采取岗位+技能+贫困劳动力的培训模式。
就业技能培训
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对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100%培训补贴,对未就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80%培训补贴。
落实千校行动
组织省内公办技工院校到贫困地区开展专项招生,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
扩大就业岗位
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通过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激励公司招聘。
提供心理支持与咨询服务
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建立求职者支持小组,帮助树立信心,克服心理障碍。
建立跟踪服务机制
对已就业的困难人员实施定期跟踪回访机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供持续的支持和建议。
这些措施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并通过各种补贴和优惠政策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从而促进其稳定就业和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