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是指考生在报考高等教育院校时,在录取前就已经与招生单位及未来就业单位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根据协议,考生毕业后需要到指定的地域、行业或企业工作一定年限。这种招生类型通常是为了解决艰苦地区、特定行业或国家重点项目等领域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招生对象:
通常针对愿意在特定艰苦行业或地区就业的考生。
签订协议:
考生、录取院校和定向单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就业安排:
毕业后,考生须按照协议回到定向单位工作。
优惠政策:
部分情况下,考生可享受招生院校的优惠政策,如分数上的优惠。
档案转移:
考生的档案、人事、户籍等关系在入学前需转移到录取学校。
定向就业政策不仅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也适用于教育培训机构、企业单位或成人院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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