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从事个体经营,在毕业年度内3年内,每年按8000元限额扣减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可享受2万至10万元的财政贴息支持。
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费创业服务
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如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
职业介绍与职业指导
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社会保险补贴
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培训补贴
获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创业培训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置
符合条件的可安置在公益性岗位。
就业指导与岗位推荐
免费获得就业指导和就业岗位推荐。
创业补贴
在某些地区,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创业者可以申请创业补贴。
其他支持
包括减免费转业训练、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政府职业培训补贴等。
以上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创业和就业,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并提升其就业竞争力。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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