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就业通常指的是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后,由于某些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即不急于将户口和档案迁回原籍或找到工作单位。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可以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的申请,并经过学校同意及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在暂缓就业期间,如果毕业生找到了工作单位,可以按照相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如两年)仍未找到工作单位,则其户口和档案通常会转回原籍,毕业生需要自谋职业。需要注意的是,在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可能无法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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