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见习补贴
针对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
标准为每月生活费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不低于每人每月10元。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面向通过无雇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根据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2/3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
求职创业补贴
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创业支持政策
包括创业培训补贴、首次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业的青年,提供社保、岗位补贴以及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他支持措施
包括事业单位招聘倾斜、创新创业奖励、社会保险费减免等。
对湖北籍毕业生提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和调整,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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