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就业证明通常指的是就业协议或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或者违反了订立协议时应遵守的原则,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效的就业证明自订立之日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以下是导致就业证明无效的一些常见情形:
未经学校同意:
如果就业协议未经学校同意,该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例如,如果学校认为协议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者违反了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以不予认可。
违法手段签订:
如果就业协议是通过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例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或者根本没有录用计划却与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无效的就业证明不会为毕业生提供法律保护,也不会作为就业或享受相关就业福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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