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签约的“四不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就业环境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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