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就业办是负责教育系统内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职业培训等工作的部门。具体职责可能包括:
1. 贯彻落实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2. 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和毕业生派遣事宜。
3. 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
4. 开展职业指导与咨询服务,帮助毕业生规划职业生涯。
5. 组织和管理就业再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
6. 负责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就业办通常设有官方网站和热线电话,以便市民进行咨询。请注意,教育局就业办在周末通常不上班,并且遵循双休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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