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通常是招生就业处或就业办。这些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执行招生就业政策。
2. 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3. 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4. 管理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资格审查。
5. 收集、整理和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
6. 协助毕业生处理户籍和档案转移等相关事宜。
7. 参与组织双向选择洽谈会和就业市场建设。
这些部门会根据不同级别的教育机构(如中职、高职、大学)有所变化,但总体目标是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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