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是指退伍军人退出现役后,不由国家安置工作,而是自主寻找职业。具体来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常是指达到法定退役年龄,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不需要国家进行安置工作,而是选择自主择业的退伍军人。这些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以获得由部队发放的一次性退役金,并且政府会提供一定的扶持,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平民生活并找到新的工作。
自主就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 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
2. 若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工,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3. 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自主就业制度旨在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同时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和就业,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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