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的时间通常从毕业生在校内的最后一学年开始。以下是大学生就业的几个关键阶段和相关规定:
就业工作程序
就业指导
收集发布信息
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
制订就业计划
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
派遣
调整
接收
就业阶段
1949年—1987年:国家统包统分
1988年—1997年:双向选择,有限选择
1998年—2007年:自主择业阶段
2008年至今:就业创业并进
就业时间规定
每年10月底启动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学校开始向全国开拓就业市场。
毕业生在每年6月5日前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单位录用审核表(或用人单位证明)交院(系)就业工作办公室,列入当年就业派遣计划。
每年6月底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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