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就业处(或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局等)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就业指导和服务:
为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等提供就业咨询、职业规划、招聘信息发布等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政策调研和信息统计:
进行就业服务的政策调研,收集和统计就业相关信息。
财务和统计人员培训:
承办对就业服务机构财务和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会议组织和服务:
组织相关会议,并提供文秘综合、人事劳资、机要档案、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服务。
再就业工作:
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等就业再就业,审核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并进行年检。
职业技能培训:
协调和组织职业技能训练,提升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
劳动力市场建设:
参与建设和管理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失业保险和创业支持:
管理失业保险事务,并为创业者提供必要的支持。
劳动权益保护: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市场的公平和正义。
这些工作职责旨在促进就业和创业,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机会,以及保障失业人员和创业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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