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报到证的办理通常遵循以下流程和时机:
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
集中办理时间一般在6月份到7月份上旬。
毕业离校后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需先将《就业协议书》交到学校就业中心。
学校会定期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
特殊情况
对于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送相关信息,7月上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在7月1日以后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在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按照暂缓就业协议中相关条款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报到证一般在签完三方合同后一个月内发放,最晚在拿到毕业证书时。
对于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需提交相关材料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
毕业后两年内,学校就业部门可以到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办理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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