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是政府为稳定就业提供的财政支持措施,旨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帮助其稳定就业,减轻企业负担,并促进经济发展。补贴对象通常包括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以及特定群体如高校毕业生等。补贴标准因地区、补贴对象和就业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补贴对象和条件
省内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万山籍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等。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中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以及招录特定失业人员或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
补贴标准
对到广东省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三类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1000元;对到省内或其他地区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三类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500元。
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补贴3000元。
餐饮、零售、旅游等七类行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每户企业补贴上限300万元。
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为2000元/人。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补贴政策可能随时间和具体情况有所调整,请以最新的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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