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就业范围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经济发展与就业促进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通过发展带动就业,扩大就业规模。
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如纺织、服装、食品、轻工等行业。
发展第三产业,包括传统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如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保险等。
政策支持与引导
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时,将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
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其在吸纳就业方面的作用。
发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如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
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对就业特困群体实行就业援助。
教育与培训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引导求职者转变择业观念。
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培训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
社会保险与保障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体系,提高保障水平,完善保障方式。
扩大保障范围,免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实现社会公平。
特定群体支持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
公共岗位与社会服务
增加社会公共岗位,如公务员、社区服务人员等。
发展社区服务业,包括家政服务业,以及新兴服务业。
国际合作与交流
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劳务输出,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稳定存量与扩大增量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支持企业吸纳就业优惠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稳岗扩岗。
兜底保障
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如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
稳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公共部门岗位招考,增加岗位供给。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扩大就业范围,提高就业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