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针对就业创业的帮扶政策主要包括:
公益性岗位安置
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并发放岗位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保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脱贫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对脱贫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提供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脱贫劳动力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
对脱贫劳动力在创业孵化基地外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提供场地租金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对初次创业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
对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生活费、交通费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实现灵活就业的脱贫家庭劳动力提供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对自主创业的脱贫人口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
扶贫载体吸纳就业一次性资金奖补
对吸纳脱贫人口的企业和扶贫载体给予一次性奖补。
创业培训补贴
对参加创业培训的脱贫人口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次性交通补助
对跨省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提供一次性交通补助。
以上政策旨在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和脱贫劳动力提高就业机会,促进创业,并减轻其经济负担。政策执行期限通常为长期,但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