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业办是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执行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办法,研究就业工作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的就业方针政策;
2. 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和咨询服务,帮助毕业生了解自我、社会及职业规划;
3. 与用人单位联系、沟通协调,筹备组织双向选择活动,推荐毕业生,并建立就业基地;
4. 对毕业生进行质量调查和人才市场需求预测,提供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反馈;
5. 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生源统计与申报,制定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组织派遣工作及处理遗留问题;
6. 负责就业信息网的建设与维护,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以及就业档案管理制度;
7. 建设和管理全校就业工作队伍。
就业办旨在帮助毕业生顺利过渡到职场,提供必要的职业指导和支持,同时也为学校和学生提供就业信息,促进学生与潜在雇主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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