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的新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个体经营:
包括创办实体店铺或企业,如个体商户、未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户等。
非全日制就业:
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新就业形态就业:
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就业,如开办网店、微店、自由职业(如律师、翻译、设计师等)、推广营销、生产养殖、新职业(如外卖骑手、即时配送、网约车司机等)。
灵活就业:
特征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自雇性等,如电商平台商户、生活服务配送员、共享出行司机、微商平台销售者、知识服务提供者、网络直播者、自媒体从业人员等。
依托平台就业的劳动者:
与平台企业形成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就业人员,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或自由职业活动的就业人员。
新职业:
随着科技进步和数字经济发展而出现的工作模式,如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
这些新就业形态的特点包括劳动关系灵活、工作内容多样、工作方式弹性、工作安排去组织化、创业机会互联网化。它们正在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并对提升就业质量、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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