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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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

一次性就业补贴

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适用于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临时生活补贴

对于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深圳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符合条件,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内在深圳市以个人身份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或以上,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的灵活就业毕业生,可申请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本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的三分之二补贴。

基层就业一次性补贴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可申请基层就业补贴,标准为3000元。

企业新招用员工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新招用员工补贴,每家最高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员工初次就业补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建议直接咨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