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就业服务中心向财务结算中心提交用款申请及审核通过的补贴发放人员信息(含纸质和电子版人员信息明细表)。
财务结算中心安排资金:
财务结算中心依据政策规定安排资金并办理资金支付。
直接发放到账户:
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
补贴的具体类型包括: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针对毕业后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
一次性就业补贴: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毕业生。
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申请领取的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毕业后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大学生。
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毕业生。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生。
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针对特定困难家庭和个人的求职创业补助。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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