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扶贫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别是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个体。
2. 就业困难人员,例如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找到工作的人员。
3. 零就业家庭,即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
4. 农村劳动者,包括有意愿外出务工或就近就业的农民工、脱贫人员(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户、农村低收入人口等。
5.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和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的补贴对象,以及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的各项扶持政策的享受对象。
6. 女性就业创业项目的帮扶对象,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对象可能会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