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局主要负责以下事务:
就业政策与规划
制定和完善就业政策,包括就业促进计划、劳动力培训计划等。
参与制定并具体落实全省城镇就业岗位开发、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就业服务与管理
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管理劳动力市场,包括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和出入境就业服务等。
失业与再就业
负责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的就业和培训工作。
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
社会保险与福利
经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监督企业工资支付及福利待遇,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与执法
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等法律进行监督。
监督检查劳动保险、劳动安全、劳动环境、工作条件、最低工资保障、劳动合同等方面。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推进企业、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
劳动市场与劳务输出
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劳动力市场、就业训练中心、公共职业介绍中心、再就业和培训基地等。
开展境内外劳务输出和外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
劳动争议处理
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监督并确保雇主遵守劳动法律及法规,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
劳动就业局通过上述职责,旨在促进就业,为就业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和支持,确保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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