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安置类岗位通常指的是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这些岗位旨在帮助那些难以找到稳定工作的人群,如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等。
公益性岗位的特点包括:
1. 非营利性:岗位通常是为了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的需要而设立的。
2. 基层公共服务类:包括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
3. 公共管理类:涉及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岗位,如道路交通管理、市政管理等。
4. 辅助性岗位: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岗位,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
5. 优先安置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人员。
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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