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为“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用于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所在学校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这份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毕业生承诺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承诺按规定接收毕业生并明确是否落户;
学校办理毕业生报到证、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三方协议对于签约的三方具有约束力,是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学校编制就业方案以及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信息真实可靠并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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